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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问题除外。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其对工程质量(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认可,或者自愿承担除主体结构外的质量风险。其法律后果是:1.转移工程占有之日视为竣工日期;2.发包人丧失以一般质量问题(如装饰、安装等)拒付工程款或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但承包人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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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索赔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主张权利需遵循以下步骤:1. **合同依据**:首先查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对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相关条款)。2. **及时索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和详细索赔报告,附上证据(如会议纪要、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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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视情况而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已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则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维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反之,如果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直接委托第三方,或维修范围、费用明显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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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对发包人)责任,一般由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工程款纠纷中,发包人通常有权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对内责任,即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之间的责任,依据其内部协议处理,但该协议不能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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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发包人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但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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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关键在于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审计结论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只有合同明确约定“以政府审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时,审计结果才对双方有约束力。即使有此约定,若审计部门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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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根据承包人的申请,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少。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建设工程案件中,发包人的损失主要是逾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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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遵循“谁负责生产安全,谁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通常是多因一果。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1.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提供真实准确资料,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2. 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设置安全设施。3. 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发现隐患应要求整改或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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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步骤:1. 依据合同催告:审查施工合同关于结算期限和程序的约定,向发包人发出书面的结算催告函,明确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及后续审计期限。2. 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齐全、准确,并取得发包人签收凭证。3. 利用“逾期视为认可”条款: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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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仍应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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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生一系列对发包人不利的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后果:1. 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发包人丧失以一般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或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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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要点如下:1. 缺陷责任期:保证金对应的期限是“缺陷责任期”,而非“保修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 起算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3. 返还程序: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14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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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约定无效。根据《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以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公共安全,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最低底线,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约定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其他部分条款的效力。如果因适用该无效标准导致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仍需依法承担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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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是承包人的主要合同抗辩理由之一。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通常是发包人的核心义务。承包人主张工期顺延需注意:1. 合同应明确约定提供场地条件的具体时间和标准;2. 发生延误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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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不合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挑战其效力,但不能直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1. **附带审查申请**:在对依据该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处罚、许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请求。这是最主要的途径。2. **向制定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根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公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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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会议纪要”通常属于内部公文,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其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1. **原则上不具有直接外部法律效力**:会议纪要是内部决策过程的记录,不是针对特定公民、法人作出的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它本身不能直接设定或改变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2. **可能产生间接外部效力**:如果会议纪要的内容通过法定程序(如转化为正式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定、行政合同等)对外发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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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较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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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以。行政指导行为一般不具有强制力,不属于可复议或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也主要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行政指导的特征是建议性、引导性、非强制性,相对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遵从。但是,需要注意两种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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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错误公开您的个人信息,涉嫌侵犯您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您有权要求其纠正、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与步骤**:1. **要求更正与删除**:首先,应立即向该行政机关发出书面通知,指出其公开的信息存在错误,要求其立即采取更正、删除等补救措施,停止侵害。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规定,以及《民法典》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2. **行政投诉与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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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决定,构成行政不作为,您有权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对措施**:1. **催告与询问**:首先,可向该行政机关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尽快作出决定。2.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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