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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及工程实践,发现地下文物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处理程序通常为:立即停工,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费用和损失承担原则:1. **文物保护工作本身费用**(如考古勘探、发掘费)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承担,列入工程造价。2. **停工、窝工损失**(人员、机械停滞费)原则上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办理现场签证,固定证据。3. **工期延误**:应予以顺延。法律依据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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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挂靠施工(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模式下,对外债务的承担主体较为复杂,通常涉及挂靠人(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出借资质方)以及发包人。 **责任承担原则**:1. **合同相对性原则**:与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等第三方直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首要责任人。如果合同是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则被挂靠单位是合同当事人,应对外承担付款责任。2.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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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有按图施工的义务,但也负有检验和通知的附随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图纸错误是发包人(设计方)原因造成的,责任归属则不同。 **正确处理流程**:1. **暂停施工**:发现图纸可能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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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驳回通知书》并不意味着最终失败,您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寻求救济。步骤如下:1. 仔细分析驳回理由:通知书会明确引证驳回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和引证商标(在先权利)。常见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等。2. 评估复审可行性:a. 若引证商标状态不稳定(如已过期未续展、正被撤销/无效),可考虑复审并等待其权利状态变化。b. 若认为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或商品不类似,可准备对比分析材料。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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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并缴纳规费。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若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建议商标权人密切关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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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认定驰名商标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扩大保护范围上:1. 跨类保护: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损(即“跨类保护”)。2. 对抗恶意注册: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宣告无效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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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可选择:1)申请驳回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是主要救济途径。需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重点论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或具有显著性等理由,并可提交使用证据增强显著性。2)部分分割:若驳回仅针对部分商品,可考虑将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申请分割,先获注册。3)与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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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绝对理由): **第十条(禁用标志)**: 1. 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近似的(经政府同意的除外)。 2.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近似的(经同意除外)。 3.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 4.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如侮辱性、歧视性词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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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有以下几种方式,按顺序优先适用: 1. **权利人实际损失**: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需证明损失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践中举证较难。 2. **侵权人侵权获利**: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可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法院可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判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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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此期间为续展期。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但需缴纳延迟费。续展流程如下:1. 申请时间:建议在期满前一年尽早办理。2. 申请材料: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 办理途径:可通过商标局官网、委托代理机构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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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简称,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如果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申请“撤三”是清除商标注册障碍、为自身商标申请铺路的重要手段。操作流程:1. 提交申请: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说明理由。2. 商标局受理并通知注册人:注册人需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3.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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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简称,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因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收到《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后,注册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在指定三年期间(即被申请撤销日前三年内)的使用证据。有效证据包括:1. 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证据:如带有商标的商品实物、包装、交易文书(合同、发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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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三个月公告期内被异议,您应积极应对以维护自身权益。流程如下:1. 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异议答辩通知书》及异议理由书副本。2. 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期)提交书面答辩状。答辩状应针对异议人的理由逐一反驳,并提供相应证据,例如证明商标的独创性、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等。3. 等待商标局作出裁定。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您的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如果裁定异议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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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选择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该表共45类(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选择策略:1. **核心类别**:覆盖当前主营业务和核心产品。2. **关联类别**:覆盖未来可能拓展的业务或上下游产业。3. **防御类别**:为防止他人搭便车,可考虑注册可能产生负面联想的类别。选错类别的后果严重:商标专用权仅限于核准注册的类别和项目。若未在关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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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商标被抢注,作为在先使用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法律行动:1. 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如果抢注商标尚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3个月内),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主张该商标的注册侵犯了您在先权利(如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或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您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 申请无效宣告:如果抢注商标已获准注册,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自商标注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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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需遵循法定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申请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手续包括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合同等。关键注意事项:1. **一并转让原则**:转让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2. **不影响在先许可**:注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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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缺乏显著性,通常指申请标志仅由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等特点的标识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收到驳回通知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分析驳回理由**:审查商标局引证的具体法条和理由。2. **考虑是否复审**:如果认为商标经过使用已取得显著特征(即“第二含义”),并便于识别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复审时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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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是商标注册时用于确定商标保护范围的核心文件。它将所有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大类(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选择正确的类别至关重要,因为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选择方法:1. **核心类别**:选择与您的产品或服务直接对应的类别。例如,服装属于第25类,餐厅服务属于第43类。2. **关联类别**:考虑业务延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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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不办理变更的法律风险包括:1. 丧失官方文件接收权利:商标局下发的重要文件(如续展通知、他人提出的异议、无效宣告通知等)将按原地址邮寄,可能导致注册人无法及时回应,从而丧失权利。2. 影响后续业务办理:办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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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主要指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马德里体系)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申请,指定一个或多个成员国,从而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保护。优势在于:1. **手续简便**:一份申请、一种语言(英/法/西)、一种货币(瑞士法郎)可指定多国。2. **费用相对低廉**。3. **便于管理**:后续变更、续展可通过WIPO统一办理。基本流程: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人需已在中国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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