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撤三”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制度的简称,其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制度旨在清理闲置商标,促进商标资源的有效利用。申请“撤三”并非随意行为,申请人需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说明理由。商标局受理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其在过去三年内...

商标
6 0

商标注册需按类别申请,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共有45个类别(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正确选择类别至关重要:1. **核心类别**:覆盖您当前实际经营和未来计划经营的核心业务所在类别。例如,餐饮服务在第43类,服装在第25类,软件在第9类。2. **关联类别**:覆盖与核心业务关联紧密的商品或服务。例如,生产服装的企业,可能还需注册第18类(皮革皮具)、第35...

商标
6 0

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办理续展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缴纳规费。宽展期内办理需额外缴纳宽展费。若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商标被注销后,原商标权人已丧失专用权。若仍希望获得该商标,可在注销之日起一年后(《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过渡期,旨在避免市场混淆)就相同或近...

商标
6 0

根据《商标法》规定及当前实践,商标注册流程通常需要8-12个月。主要阶段包括:1. 形式审查(约1-2个月):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合规。2. 实质审查(约6-9个月):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3. 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将刊登在《商标公告》上,接受社会公众异议。4. 核准注册发证: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整个...

商标
6 0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该禁令旨在引导驰名商标回归其法律保护本源,而非商业宣传工具。若违反此规定,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因此,在任何商业广告、产品包装、宣传册等材料中,均不得再标注“中国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

商标
6 0

首先保持冷静,按步骤应对:1. 核实信息:确认发函方商标权属是否有效、稳定(有无被撤销、无效风险),以及其主张的权利范围。2. 比对分析:将您使用的标识与对方注册商标、核定商品进行比对,判断是否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以及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可咨询专业律师。3. 评估自身权利:审查自己是否有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证据,或是否属于正当使用(如描述商品特点、通用名称等)。4. 决定策略:若...

商标
6 0

不可以随意扩展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在核定商品之外使用该注册商标,属于不规范使用,不能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若在未注册的类似商品上使用并标注®标记,可能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或罚款。若想在更多类别或商品上获得保护,必须另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申请获准前,可以使用但不标注®,并注意避免...

商标
6 0

需要。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地址变更是常见的注册事项变更。若不及时办理变更,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 无法及时收到商标局的官方文件(如撤销、无效宣告通知),导致丧失答辩权利,商标可能被撤销。2. 影响商标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的办理。3. 在侵权维权时,对方可能以注册信息不实进行抗辩。变更申请相对简单,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

商标
6 0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的法律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手续主要包括:1. 签订书面《商标转让协议》。2. 共同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3. 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 缴纳规费。商标局核准后予以...

商标
6 0

原则上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阶段,不能直接更改提交的商标图样,如需更改,应重新提交申请。对于商品或服务项目,可以在审查过程中,根据审查员的要求进行删减(限缩),但不能增加或扩大范围。若想增加新的商品项目,需另行提交新的注册申请。因此,在提交申请前,务必确定最终的商标标识和需要保护的商品/服务范围,避免因修改需求导致申请日延后或需要额外提交申请,增加成本和不确定性。

商标
6 0

根据《电子商务法》及《商标法》,电商平台负有“通知-删除”义务。处理流程:1. 您作为权利人应向平台提交有效的侵权通知,包含权属证明、侵权链接、初步证据等。2. 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将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若平台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您应...

商标
6 0

私下签订转让协议并不完成法律意义上的商标权转让。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手续包括: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协议等。商标局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转让是否存在可能导致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未经核准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且受让人无权...

商标
6 0

商标注册后,规范使用和管理至关重要:1. **使用规范**:必须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使用,不可自行改变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若需改变,应重新提交注册申请。2. **保留使用证据**:持续、完整地保留商标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证据,如带有商标的商品实物、包装、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需显示时间)、参展证明等,以备应对“撤三”程序。3. **监控市场**:定期关注商标公告,...

商标
6 0

这取决于电商平台的具体规则。通常,平台为管控风险、避免侵权纠纷,会要求品牌方提供商标权利证明。对于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即已获《受理通知书》但未下证),部分平台可能允许以“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初步证明入驻特定类目(如“TM标”入驻),但往往会有额外限制,例如无法申请品牌旗舰店、无法参与某些品牌专属活动、或需要提交额外的品牌声明及承诺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受理通知书》仅代表申请被正式受理,并...

商标
6 0

原则上不能。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审查实践:1. 商标图样:申请提交后,不允许对商标图样进行任何实质性的修改。如果修改涉及商标的显著特征(如改变图形、文字、组合方式等),相当于提交了新商标,需要重新申请。仅允许对非实质性的、明显的错误或不清楚之处进行细微修正,且不能超出原图样范围。2. 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提交后,不能增加商品或服务项目,只能删减。如果需要扩大保护范围,必须另行提交新的...

商标
6 0

“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制度的简称,规定于《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该制度旨在清理闲置商标,促进商标资源的有效利用。如果您的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公开、真实、合法地进行商业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里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交易文书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能证明使用的证据包括合同...

商标
6 0

需要备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备案并非许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1. 对抗善意第三人: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如果许可人(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方,且转让已获核准公告,被许可人可能无法以其在先许可对抗新的商标权利人。2. 行政管理要求:备案是行政管理的需要,便于商标...

商标
6 0

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寻求救济。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号权(企业名称权)属于典型的在先权利。如果对方商标申请尚未核准注册,您可以在初审公告期内(三个月)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已核准注册,您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号不受五年限制)。此外,根据第五十九条,即使商标已注册,您作为在先使用人,在原...

商标
6 0

可以,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企业字号(商号权)属于重要的在先权利之一。您可以:1. 在异议期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2. 若已注册,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字号不受五年限制)。关键在于证明:您的字号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为其商...

商标
6 0

如果商标已被他人抢注,但您公司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尝试拿回。具体有以下几种途径: 1. **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如果抢注商标尚在初步审定公告期(3个月内),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以抢注人违反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 **申请无效宣告**:如果抢注商...

商标
6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