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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标准并非由拆迁方随意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临时安置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数额应能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租到与被征收房屋区位、面积相当的住房。如果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明显过低,不符合市场租金水平,导致您无...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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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应当解散,并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才告终止。股东的责任在于:1. 组织清算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若其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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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行使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是最直接的退出机制。2. **请求法院强制分红**: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大股东滥用权利,恶意不分红(如将利润用于不合理的高管薪酬、关联交易...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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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措施:1. **行使归入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董事、高管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违反该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3. **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如果其与公司签订了不公平的关联...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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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公司签订的合同。这涉及公司法中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1. 原则: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同是公司签订的,因此主张合同无效、可撤销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属于公司本身(《公司法》第三条)。2. 例外——股东代表诉讼:如果签订该合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合同相对方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起诉,...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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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存在根本区别,导致责任承担和税务处理也不同。 **根本区别**: 1. **法律人格**:**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 **责任承担**:**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分公司**的经营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民...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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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公司僵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解决途径包括:1. 内部协商: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修改章程等方式打破僵局,这是首选方式。2. 请求司法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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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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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纠纷中,起算点较为复杂:1. 工程款请求权:通常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从工程交付、提交结算文件或起诉之日等时间点起算。2. 质量索赔请求权: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质量缺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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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的初步证明。发包人以此拒付尾款缺乏法律依据。承包人应对措施:1.依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送付款催告函。2.若发包人坚持,可提起工程款诉讼或仲裁。3.针对发包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可区分情况:如属工程保修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发包人应依据保修条款处理,无权拒付尾...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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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可以视为认可。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明确约定,则不能直接视为认可。因此,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争取加入此类“逾期答复视为认可”的条款,并在提交结算文件时采用可以证明发包人签收的方式(如快递、...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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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视为认可”的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类明确约定(例如仅引用建设部旧版示范文本中“28天内不答复视为认可”的条款...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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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后果是:1. 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认可,或自愿承担质量风险。2. 转移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3.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计算。 但有两个重要例外:1. 承包人应当...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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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建设单位(发包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需注意:1.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2.已书面通知承包人;3.自行维修的费用应合理,并保留通知、...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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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难度较大,但并非绝对无法获得支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承包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1. 设计变更确实发生且非承包人原因;2.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增加;3. 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变更并同意或指示实施(默示认可)。证据可以包括: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往来函件、施工日志、影像资料、以及能证明发包人从变更中受益的事实。若合同明确约定“无书面签证不增加费用”,则承包人主张将极为困难。因此,实务...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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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合法,除非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等重大质量问题。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是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主要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若发包人仅以一般质量瑕疵(如墙面裂缝、局部空鼓等)为由拒付全部尾款,可能构成违约。正确的做法是:1. 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2. 若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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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一口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增加了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量,这属于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承包人有权请求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注意保留设计变更的签证单、会议纪要等证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出价款调整申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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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将产生一系列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核心后果包括: 1. **视为验收合格**: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发包人丧失了以一般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或索赔的权利。 2. **保修期起算**:根据《建设...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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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图纸作为重要的技术资料,其错误属于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因此,由此导致的返工、停工、窝工、材料浪费等损失,承包人均有权向发包人索赔。承包人应注意:1. 发现图纸错误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2. 保留因...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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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并非统一规定,而是由具体法律、法规、规章设定,并在许可证件上载明。例如,驾驶证有6年、10年和长期有效;排污许可证通常为3-5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根据矿山规模确定。关于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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