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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擅自使用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认可。承包人仍需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在法定保修期内负责。发...
责任承担主体较为复杂,通常由挂靠人(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出借资质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合同签字方(通常是被挂靠人项目部)是直接债务人。但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代理或表见代理的规定,以及《建筑法》关于禁止挂靠的规定,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法院通常会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即是否知晓挂靠事实)。为保护交易安全,供应商、租赁方等在与项目部签约时,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
有权拒绝使用,并要求发包人更换。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如果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可以拒绝接收,并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更换、补齐。因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导致工期延误或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承包人若明知材料不合格仍使...
一般不能随意调整,但存在例外情形。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材料价格**异常、剧烈**的上涨,超出正...
承包人应遵循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并注意证据固定。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材料设备等)和合同约定。实务步骤:1. 事件发生:识别并确认延误是由发包人原因(如未及时提供图纸、变更设计、未支付预付款等)造成。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通常为28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3. 持续收集证据:包括会议纪要、监理日志、变更指令、现场照片、人员设备窝工记录、...
设计单位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典型的专家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责任性质为违约责任(基于设计合同)或侵权责任(侵害发包人财产权),发包人可选择其一主张。赔偿范围包括:1. 直接损失:如因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返工、...
原则上以“白合同”(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规定旨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但需注意:1. 该规则主要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条款执行。若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关键步骤包括:1. 及时取得发包人或监理方确认的书面变更指令或签证;2. 对新增工程量及价款进行报价并报审;3. 保留施工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避免“先干后谈”,以防结算纠纷...
总承包单位需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2.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及上述司法解释,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因分包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工资,在分包单位拖欠时,总承包单...
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并非统一规定,而是由具体法律、法规、规章设定,并在许可证件上载明。例如,驾驶证有6年、10年和长期有效;排污许可证通常为3-5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根据矿山规模确定。关于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通常不可以。行政指导行为一般不具有强制力,不属于可复议或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也主要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行政指导的特征是建议性、引导性、非强制性,相对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遵从。但是,需要注意两种例外情况:...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理解要点:1. “同一个违法行为”指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的一次性行为。2. 核心是禁止“两次以上罚款”。如果法律规定了其他处罚种类(如没收、吊销证照),则可以并处。3. 如果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可以由多个机关处罚,但罚款只能罚一次。关于您的问...
行政拘留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和具体条文规定,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但合并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1. 知情权:被告知拘留原因、依据和期限。2. 陈述申辩权:在处罚决定作出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3. 申请回避权: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其回...
可以起诉。行政协议(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可以是请求判决行政机关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期限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一般为知...
企业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监测数据有异议,是案件争议的核心。可以从以下几个法律和技术层面进行质证和抗辩:1.审查监测机构的资质: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应通过资质认定。可要求环保局提供监测机构的资质证书。2.审查采样与分析的规范性:核查采样点是否符合规范、采样过程是否遵守技术导则、样品保存运输是否合规、分析仪器是否校准有效、监测报告是否完整等。依据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3....
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构成行政不作为,申请人可以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场监管局对餐饮服务许可的办理期限应遵守上述规定或更短的特殊规定。如果行政机关...
通常情况下,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等行为,以及不履行上述职责的行为,对信访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信访制度本身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救济渠道,而非司法程序。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如果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的形式,重新设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
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您有权依法提出意见和要求。流程如下:1. **方案征求意见阶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市、县级政府应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您可在此期间书面提出意见。2. **评估环节**: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 **签约协商**:与房屋征收部门就补...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逾期不作决定,属于行政不作为,您可以依法督促并寻求救济。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 **法定期限**: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当场作出决定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后续步骤**:a. **书面催告**:首先可向受理...
执法记录仪内容属于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其性质是政府信息或案件证据材料。当事人是否有权查看或复制,需视情况而定:1. 作为案件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复议机关或法院申请调取该证据,并在庭审中质证。2.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但根据该条例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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