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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征收方提供的产权调换方案不符合“等价”原则,您可以主张选择货币补偿。法律要求的补偿标准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安置房的市场价值明显低于原房屋价值,即使面积“拆一还一”,也可能构成补偿不足。您有权对补偿方案提出异议,要求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如果征收...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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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有权获得部分拆迁补偿。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政府或单位,但承租人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及各地实践,补偿通常分为两部分:1. **给予产权人(房管部门或单位)的补偿**:主要是房屋价值的补偿。2. **给予承租人的补偿**:包括(a)搬迁补助费;(b)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c)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用于经营);(d)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补偿;(e)...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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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承租人)通常不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不能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征收补偿范围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租客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主张这部分费用。具体可能包括:1. 搬迁费:因搬家产生的实际费用。2. 临时安置费或停产停业损失:如果租赁合同未到期,拆迁导致租客需要另寻住处或经营场所,造成损失,租客有权要求补偿。这部分补...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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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房地结合”补偿,通常包含“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偿”两部分,计算方式复杂:1.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重置成新价计算,这是按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结构来评估的,与人口无关。2.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通常以区位补偿价等形式体现,也与面积相关。3. **人员安置补助**:这部分与户籍人口紧密挂钩,可能表现为按安置人口计算的补助费,或按人口确定的安置房购买面积/指标(如每人...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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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法征收程序中,确实存在强制执行的最终手段,但程序严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要点:1. 前提是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合法且已生效;2. 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充分的复议和诉讼期限(至少6个月以上);3. 强制执行申请必须向人民法...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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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且应当要求“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这符合公平原则和征收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收集证据:尽可能获取邻居获得更高补偿的证据(如协议关键页照片、知情人的证言等),并对比两处房屋的面积、结构、区位、用途等基本情况,证明情况类似。2. 正式提出异议:向征收实施单位或作出征收...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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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的选定有法定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如果您对选定的机构不信任,需分情况:1. 在选定阶段:积极参与协商,提出您信任的、在本地备案的评估机构供选择。如果程序违法(如未组织协商直接指定),您可以提出异议。2. 在评估报告出具后: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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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有权获得部分拆迁补偿。公租房的所有权归政府或单位,但承租人享有合法的承租使用权。拆迁补偿中,与承租人相关的部分主要包括:1. 搬迁补助费:用于支付搬家产生的费用。2. 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用于弥补租房居住的额外成本。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用于经营)。4. 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补偿。5. 部分地方的政策还会给予承租人一定的“配合搬迁奖励”或“使用权补偿”。但房屋价值的补偿...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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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除向第三方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外,还有以下合法途径:1. **公司减资回购**: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此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减资的方式,定向回购某股东的股权,但需履行严格的减资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2. **公司解散清算**: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僵局),符合《公司...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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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情形通常包括:1.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财产、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无法区分。2. 过度控制:股东对公司进行不正...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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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九十七条,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说明目的,公司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行使条件:股东需具备合法股东身份。查阅会计账...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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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事、高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6. 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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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损失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1. **定性**:政府环保政策(如大气污染治理停工令)具有强制性、突发性,通常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可能构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不可抗力。若政策调整导致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适用情势变更(《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2. **损失分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工期...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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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2. 民事责任:如果因监理失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对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刑事责任:如果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可...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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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视情况而定。固定总价合同通常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以及工程实践,在以下情况可能调整:1. 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范围,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2. 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3. 遭遇不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材料价格暴涨等情势变更情形。承包人需在合同中约定调价机制,或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就变更事项签证确认。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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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主要索赔项目包括:1. 已完工程价款;2. 已进场材料设备款;3. 人员遣散、机械设备停滞、窝工损失;4. 现场看护保管费用;5. 撤场费用;6. 利润损失(需合同有约定或可证明)。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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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二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的指令、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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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合同无效情形主要包括: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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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关键要证明设计变更的指令来源、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已实际施...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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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举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发包人应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否则将丧失对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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