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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不能要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这意味着:1. **抗辩权**: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获得了拒绝履行的抗辩权,但债权本身并未消灭。2. **自愿履行有效**:如果债务人明知时效已过,仍自愿(包括部分)履行、出具还款计划、重新确认债务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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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严格限制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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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本身有效,但需要确定权利人。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具备借款合意(借贷关系)和交付事实,合同即成立。借条是重要证据。对于未写明出借人的“持有型债权凭证”,司法实践中通常推定借条的**合法持有人**为权利人,可以主张债权。但债务人有权对持有人资格提出异议(例如,主张持有人是捡到或偷到借条)。因此,作为持有人,您需要准备其他证据(如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催收聊天记录等)来佐证您就是实际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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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以物抵债”,需注意风险并签订书面协议。首先,要评估货物的实际价值,最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防止价值虚高。其次,必须签订书面的《以物抵债协议》,明确约定:1. 抵债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现状;2. 抵偿的具体债务金额;3.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通常为协议生效或交付时);4. 货物的交付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5. 债务人保证对货物享有完整、无争议的所有权,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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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是指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例如,约定借款10万元,月息1%,出借时直接扣除首月利息1000元,实际只支付9.9万元。 **法律认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处理方式**:1. **本金认定**:上例中,法律认定的借款本金为实际收到的9.9万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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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予对方合理准备时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关于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即要求还款)并给予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如果债权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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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补救办法在于重新确认债务,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1. **债务人同意履行**:获得债务人重新出具的还款计划、承诺书,或部分还款的凭证。2. **债权人主张权利**:通过可证明的方式(如快递催收函、有明确催收内容的短信/邮件/微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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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不同概念:1. **执行难**: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规避执行、有关部门干预等原因,导致法院无法及时执行到位。2. **执行不能**:指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例如债务人确无财产、公司破产无剩余财产等。遇到“执行不能”,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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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不影响债权主张。追讨方式:1.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通常为30日),并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2. 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确无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关于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提起诉讼、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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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属于《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的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即“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设立有效的债权质押需满足以下条件:1. 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需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担保的范围等。2. 办理出质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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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条件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执行:1.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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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但受到一定规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与自然人借贷的主要区别**:1. **资金来源**:企业不得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不得向其他企业借贷或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牟利。2. **经营范围**:若企业以经常性放贷为主要业务,可能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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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约定还款日的借贷合同中,还款日届满债务人未还款,债权人权利即受损害,时效起算。例如,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还款,则诉讼时效从2024年1月1日起算,至2026年12月31日届满。重要提示:诉讼时效可中断。在三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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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1. 提起诉讼:即使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60日)。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取得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2. 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可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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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不会自然消失**,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具体规则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1. **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以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 **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此时,债权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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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劳动纠纷,应优先走劳动仲裁程序。项目奖金如果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报酬组成部分,其支付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不能因为公司声称“亏损”而免除支付义务,亏损并非法定的免责事由。步骤:1.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薪酬制度、奖金计算办法、证明应得奖金的绩效文件、沟通记录等。2. 向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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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砍头息”指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即扣除利息后的余额)认定借款本金,并以此计算利息。例如,约定借款10万元,月息1%,出借时直接扣除第一个月利息1000元,实际交付9.9万元。那么法律认定的借款本金就是9.9万元,而非10万元。此规定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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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严格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担保物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怠于行使”主要指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3.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基于抚养、赡养关系的债权,人身损害赔偿债权等)。行使方式: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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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和第六百八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十七条):1. **担保人无过错**: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2. **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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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不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您可以向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第四十三条)。2. 直接提起诉讼:您无需等待宣告失踪,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通常为3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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