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该问题需分情况讨论。核心原则:拆迁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和相關权益的补偿。如果被征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基于该房屋获得的补偿利益,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货币补偿:全部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2. 产权调换(安置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置换来的安置房,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按照照顾子女、...

拆迁安置
6 0

对于超出原被征收房屋面积的部分,通常需要由被征收人支付差价。差价结算标准是拆迁安置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具体规则:1. “拆一还一”部分:即与原房屋价值相等(或面积相近)的部分,原则上不支付差价。2. 增购部分:对于因户型设计等原因不可避免的合理超出面积(例如10平方米...

拆迁安置
6 0

合法拥有的院落空地、附属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应当依法获得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根据该条例及各地实施细则,对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空地、院落,以及附属的围墙、水井、树木、花圃等地上附着物,都应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补偿标准通常由市、县级政府在制定...

拆迁安置
6 0

绝对不能。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不仅无法获得补偿,还会面临处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会将此情况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抢建、抢装修,征收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在补偿评估时不予认定,您投入的资金将血本无归。情节严重的,还...

拆迁安置
6 0

这些都属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组成部分或独立的补偿项目,应当获得补偿。1. **房屋装修装饰**:其价值已包含在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中。评估机构在进行房屋价值评估时,会对装修情况进行实地查勘并估值。如果您对评估的装修价值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鉴定。2. **附属设施**:如独立车库、围墙、水井、化粪池等,也应在评估时一并考虑,计入房屋总价或单独列项补偿。3. **果树、青苗等地上附着物**...

拆迁安置
6 0

拆迁安置房能否上市交易,取决于其土地性质和取得的完全产权情况。1. 国有土地上的安置房:通常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后,若无其他限制(如限售期),可以正常上市交易。2. 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如“小产权房”或特定安置房):一般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出售,否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关键条件是:必须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查看证书上是否有“限制交易”...

拆迁安置
6 0

过渡费(临时安置费)的标准应当能够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获得基本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践中,临时安置费通常参照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如果标准明显过低,无法...

拆迁安置
6 0

通常不能,但存在例外。固定总价合同意味着价格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暴涨(如超出发包时市场...

工程建筑
6 0

不合法,属于违法分包。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主体结构施工分包...

工程建筑
6 0

可以要求调整。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通常针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范围内的工程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惯例,如果设计变更导致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或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商业风险。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提出价款调整申请,通常需要:1. 发包人认可的变更指令或签证;2. 证明工程量增加的证据(如图纸、计量记录);3. 新增部分的计...

工程建筑
6 0

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承包人应做好现场记录,收集并固定关于停工原因、时间、人员设备闲置情况、费用支出等证据,及时向发包人发送索赔通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停工损失、预期利润损失等。

工程建筑
6 0

对外(对发包人)责任,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内部关系上,被挂靠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其与挂靠人之间的协议向挂靠人追偿。此外,...

工程建筑
6 0

该条款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并非绝对有效。所谓“背靠背”条款,通常指总包方以其获得业主付款作为其向分包方付款的前提。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审查该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总包方是否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是否存在恶意阻碍付款条件成就等情形。如果总包方怠于向业主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分包方利益,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的规定,支持分包方的付款请求。因此,该条款不...

工程建筑
6 0

原则上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阶段,不能直接更改提交的商标图样,如需更改,应重新提交申请。对于商品或服务项目,可以在审查过程中,根据审查员的要求进行删减(限缩),但不能增加或扩大范围。若想增加新的商品项目,需另行提交新的注册申请。因此,在提交申请前,务必确定最终的商标标识和需要保护的商品/服务范围,避免因修改需求导致申请日延后或需要额外提交申请,增加成本和不确定性。

商标
6 0

**区别**: 1. **权利性质与法律依据**: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受《商标法》保护,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商事主体标识,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效力通常限于登记机关辖区和行业。 2. **取得方式**:商标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字号在企业登记注册时取得。 3. **功能**:商标区分商品/服务来源;字号区分不同的商事主体。 **冲突处理**: 当在后权利(...

商标
6 0

发现商标侵权,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1. 证据固定:收集侵权商品、销售凭证、网页截图、公证等证据。2. 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请求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3. 司法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偿额可参照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费倍数或法定赔偿,最高可达五百万元)。4. 刑事报案: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如假冒注册商标罪),可...

商标
6 0

“撤三”全称“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申请条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撤销一个注册商标,只要该商标没有正当理由,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上,连续三年未进行真实、公开、合法的商业使用。 **可提出“撤三”的常见情形**: 1. 扫清自己商标注册的在先障碍。 2. 清除市场上闲置不用的“僵尸商标”。 3. 作为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或侵权诉讼的辅...

商标
6 0

从提交申请到拿到注册证书,顺利情况下通常需要7-9个月。主要流程阶段如下:1. **形式审查(约1个月)**: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格式要求,通过后下发《受理通知书》。2. **实质审查(约5-6个月)**: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3. **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被刊登在《商标公告》上,在此期间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4. **核准注...

商标
6 0

商标注册需按类别申请,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共有45个类别(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正确选择类别至关重要:1. **核心类别**:覆盖您当前实际经营和未来计划经营的核心业务所在类别。例如,餐饮服务在第43类,服装在第25类,软件在第9类。2. **关联类别**:覆盖与核心业务关联紧密的商品或服务。例如,生产服装的企业,可能还需注册第18类(皮革皮具)、第35...

商标
6 0

“TM”和“®”是商标使用中的常见标记,法律意义不同:1. **“TM”标志**: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通常表示该标志被作为商标使用,但未必是已注册商标。我国法律对“TM”的使用没有强制性规定,使用“TM”不违法,但也不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保护。2. **“®”标志**:是英文“Registered”的缩写,表示该商标是已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

商标
6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