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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能支持,但并非绝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出借人提供转账凭证后,举证责任转移至借款人。若借款人不能举证证明款项性质属于其他债务(如货款、还款、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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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遵循法定程序,且不能直接执行合伙企业财产。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1. 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如执行事务权),但可就其财产份额主张权利。2. 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法院执行时,应通知全体合伙人。3.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可以优先购买被执行的财产份额。4. 若其他合伙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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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合法有效,但必须履行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果未经上述程序,担保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债权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决议程序瑕疵)的除外。因此,债权人在接受此类担保时,负有审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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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支付货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中断时效,并保留证据:1. 发送书面的催款函或律师函,并确保能证明对方收到(如快递签收记录);2. 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可记录的方式明确提出履行请求;3. 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提供担保等承诺;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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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守约方需要证明:1. 对方存在违约行为;2. 自己遭受了实际损失;3. 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守约方负有举证责任,需收集和保存好所有能证明损失金额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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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合性”受阻时,小股东可通过以下法定途径退出: 1. 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您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宜,若他们不买,即可对外转让。 2. 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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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区分收益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1. 自然增值与孳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如房价上涨)和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未经营的房屋租金),原则上仍为个人财产。2. 主动投资收益:若夫妻一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了主动的管理、经营(如用婚前存款炒股、将婚前房屋装修后出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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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与公司之间成立了事实上的口头合同关系,维权关键在于证据收集与组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书面合同。 证据收集与组织: 1. 证明合同主体:微信聊天记录中应能显示对方使用人的身份(如备注为公司员工、使用公司头像/名称)、以及其代表公司进行磋商的意思表示(如“我们公司需要…”)。结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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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可能因限制您的主要权利而显失公平,其有效性存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确立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被出售,您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您有权在合同剩余期限内继续居住。房东单方面要求您提前搬走构成违约。合同中“租客应配合”的条款,如果解释为必须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则可能因排除您依据“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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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起诉。根据《民法典》第688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对于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687条,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26条,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在判决书主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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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率总体低于一审,但并非没有机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审理后可能:维持原判;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改判机会存在于:1. 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证据不足;2. 适用法律错误(如定性错误、量刑畸重);3. 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影响公正审判;4. 出现新证据。上诉注意事项:1.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判决10日/裁定5日)提出;2. 上诉理由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仅写...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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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以下重要权利:1. 会见权: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特别重大犯罪案件需经许可外,律师凭“三证”即可会见,且不被监听。2. 提供法律帮助:向犯罪嫌疑人解释涉嫌罪名、权利义务、诉讼程序等。3. 代理申诉、控告:对侦查机关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刑讯逼供),代理提...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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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具体可以:1. 了解涉嫌罪名和案情;2. 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等);3. 解释相关法律规定;4. 了解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等非法对待;5. 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不可以做的事情包括:1. 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2. 不...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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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对其是否仍有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制度。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申请条件(时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的整个刑事诉讼期间(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直至判决生效前,都可以申请。通常是在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降低或消失时提出。 **可...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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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广泛的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主要包括: 1. **委托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 **法律援助权**(《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如果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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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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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是指通过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基本人权的方式收集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1. **非法言词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此类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 **非法实物证据**:收集物证、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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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37天”是刑事辩护实务中的一种重要概念,指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至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的这段期间,最长可达37天(30天公安侦查期+7天检察院审查逮捕期)。 这个阶段之所以关键,原因在于:1. **强制措施变更的最佳时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检察院审查批捕时,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变更强制措施,多为取保候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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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并受相应限制: **可以做的事情**: 1. **了解案情**: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2. **提供法律咨询**:就涉嫌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进行解释。 3. **核实证据**: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 4. **代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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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1. **主观上不明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例如,被欺骗、隐瞒,或提供的服务是正常商业行为。 2. **未达到“情节严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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