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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履行法定程序并注意风险。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实务中,承包人首先应依据合同约定发出书面催告,给予合理付款宽限期。若发包人逾期仍不支付,承包人可发出停工通知,并做好现场记录、监理签证等证据保全。停工后,损失计算需有依据(如人员设备闲置费用)。但需注意,若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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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具体结算方式:1. 有约定从约定;2.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3. 无法参照的,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此外,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如预期利润、撤场费用等)。承包人需妥善保护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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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地下文物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场地条件问题。同时,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发现文物需保护现场并报告,由此导致的停工损失一般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承担。合同范本(如GF-2017-0201)中也通常约定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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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措施:1. **书面催告**:向发包人发送正式的结算催告函,设定合理答复期限,保留送达证据。2. **依据合同起诉**:若合同有“逾期视为认可”条款,可直接按报送结算文件起诉请求支付。若无,可起诉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3. **主张逾期结算违约责任**:如合同约定了发包人逾期审核结算的违约责任,可一并主张。4. **行使优先受偿权**:注意十八个月行使期限的起算。关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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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标的和合法性:1. **合同标的**: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如提供劳动力),分包人通常只包人工、小型机具,不负责主要材料和施工管理。工程转包则是将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转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2. **合法性**:合法的劳务分包是允许的,但承包人必须分包给有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而工程转包是《建筑法》、《民法典》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转包合同无效。3. **责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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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后拖延、拒绝或无能力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合理维修费用以及因质量缺陷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停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等),应由原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注意:1. 质量缺陷确属保修范围且在保修期内;2. 已向承包人发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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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如果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减少或取消了部分工程内容,根据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有权要求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核减金额应基于变更部分的原合同单价或双方协商的新单价计算。承包人应配合办理变更签证,明确变更内容及费用调整方式。若承包人已完成部分工作但被取消,可就已完部分主张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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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工期顺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及第八百零三条:1. **损失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由各自所属单位负责。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否则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 **工期处理**:因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工期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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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注重证据收集,通过其他方式固定变更事实。建议:1. **过程留痕**:保留好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变更指令(书面或邮件、聊天记录)、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等文件。2. **履行报批程序**:即使发包人不签认,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提交变更价款报告、预算书等,并采用快递、邮件等可留存凭证的方式送达。3. **会议纪要**:在工程例会中提出变更及费用问题,并争取将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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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各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一方退出或不履行义务:1. **对外责任(对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合同责任。履约方在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据联合体内部协议向违约方追偿。2. **内部责任**:首先依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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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有“逾期答复视为认可”的明确约定,则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可能直接作为结算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合同无此类约定,则不能直接视为认可。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措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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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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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首先,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二款。其次,如果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可参照执行。最后,可由双方协商委托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发包人不能以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支付,承包人应保存好设计变更通知、签证单、施工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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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必须有合同依据且符合法律规定,常见情形包括:1.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2. 承包人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工期严重延误、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且拒绝修复、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3. 承包人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和保证金担保功能的规定。承包人需注意:第一,保证金没收的金额应与发包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相当,过高可能被法院调减(《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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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视为认可”效果的前提是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类明确约定,则不能直接产生“视为认可”的效果。因此,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争取加入此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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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调整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和价格上涨是否构成情势变更。1.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价格波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固定价格包干),或约定了具体的调价公式和阈值,则按约定处理。2. 情势变更:如果合同未约定,且价格上涨幅度巨大,超出了商业风险的正常范围,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则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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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这通常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发包人风险”事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异常恶劣的气候(如超历史记录的暴雨、台风、严寒)可能构成不可抗力。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可主张因此导致的自身损失(如窝工、看管费用),但一般不能索赔利润。关键程序:1. 合同约定:查看施工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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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主要情形包括:1. 合同对计价标准或方法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2. 对工程量、单价、取费等结算依据存在重大争议,无法通过其他证据确定;3. 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但审计久拖不决或结论不合理;4. 存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索赔事项等,双方无法就价款调整达成一致。法院对鉴定意见的审查是实质性审查,而非简单采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院主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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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无效合同中“管理费”的处理存在不同观点,但主流倾向是不予支持或予以收缴。1. 不予支持:如果“管理费”是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中,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被挂靠人单纯因出借资质、转包而收取的费用,并未实际参与施工管理,则该费用请求通常不被支持。实际施工人已支付的,可能可以请求返还。2. 予以收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承包人因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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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其效力认定存在分歧,但倾向于在特定条件下认可其效力,但可能受到限制。该条款是总包商转移业主支付风险的约定。若条款内容明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总包方不存在怠于向业主行使权利等情形,法院可能认可其效力。然而,根据公平原则和《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若该条款过度加重分包人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或总包方故意阻碍付款条件成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此外,在保护实际施工人(农民工)权益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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