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区别性”)是指商标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是商标获准注册的核心要件。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包括:1.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如“苹果”用于水果);2. 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的(如“纯净”用于矿泉水);3.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或过于复杂的装饰性图案也可能被认定...

trademark
70 0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应办理续展手续,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申请需向商标局提交,并缴纳规费。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四十条。若在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续展手续相对简单,无需实质审查,主要是资格和时限审查,因此建议及时办理以维持商...

trademark
70 0

商标被提无效宣告,是商标局评审部门对已注册商标的效力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作为注册人,应积极应对:1. **及时答辩**:在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证据。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权利,可能直接导致商标被无效。2. **分析理由**:仔细研究申请人提出的理由,通常基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或第四十五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抢注)。3. *...

trademark
70 0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及《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网络销售平台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平台的责任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避风港原则)和“知道或应当知道”规则(红旗原则)。具体而言:1. **一般情况下**:如果商标权利人发现平台内商家售假,可以向平台提交含有初步证据的侵权通知。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并将通知转送商家。若平台及时采取措施,则一...

trademark
70 0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下标志禁止或限制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一、绝对禁止使用(亦不得注册):如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等。二、缺乏显著特征不得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注册):如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三、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

trademark
70 0

处理商标侵权警告函应谨慎:1. **初步评估**:核实发函方商标权有效性、权利范围,对比被指控行为是否落入其保护范围。2. **内部调查**:查清己方是否确实使用了相同或近似商标,使用方式、范围、时间。3. **判断性质**:区分是正当维权还是恶意骚扰(如“商标流氓”)。4. **决定策略**:a) 如确属侵权且希望和解:立即停止侵权,与对方协商赔偿、授权或许可事宜。b) 如不侵权或合理使用:委托...

trademark
70 0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您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申请驳回复审**: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提交理由和证据,说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或存在其他可注册情形。2. **与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尝试获取引证商标的《商标注册同意书》或达成转让、共存协议,并提交给商标局或商评委。3. **对引证商标提出异议、无效或撤销**:如果引证商标存在注册不...

trademark
70 0

收到驳回通知书并不意味着最终失败,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主要途径有: 1. **申请驳回复审**:这是最主要途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申请复审。理由可包括: - 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或商品不类似。 - 引证商标状态不稳定(如已过期未续展、正在被撤销或无效)。 - 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显著性和知名度,足以区分。 - 审查员对商标法条款理解有...

trademark
70 0

在中国,商标注册申请统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提交,或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基本材料包括:1)《商标注册申请书》;2)清晰的商标图样;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4)指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需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议在申请前进行商标近似查询,以降...

trademark
70 0

可以尝试要回,具体途径取决于抢注商标的状态:1. 如果处于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立即提出商标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2. 如果已注册未满5年(驰名商标不受5年限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主要理由包括:a) 抢注人未经授权,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你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b) 侵犯你的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商号权、姓名权)。c) 抢注人与你有合...

trademark
70 0

根据《电子商务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淘宝、京东等)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其责任性质属于“避风港”规则下的“通知-删除”责任。具体分析如下:1. 平台的一般义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2. 权利人的“通知”义务:当商标权人发现平台上有侵权商品时,应向...

trademark
70 0

可以。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认为其注册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程序使其权利归于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无效宣告分为两种:1. **违反绝对理由的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商标本身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提出主体**: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无时间限制**。2. ...

trademark
70 0

公司名称(商号)与商标权冲突是典型的权利冲突。原则上,两种权利在各自领域内受保护:商号在企业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当冲突发生时,处理原则是“保护在先权利”和“禁止混淆”。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司法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

trademark
70 0

可以尝试阻止,但需满足法定条件。企业字号(商号)属于受保护的“在先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果他人将你公司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损害你的利益,你可以采取以下行动:1. **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如果该商标还在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内,立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 **在注册后五年内请求...

trademark
70 0

商标保护遵循“申请在先”和“专用权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选择类别需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该表共45类(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选择策略:1. **核心类别**:覆盖企业当前主营产品或服务。2. **关联类别**:覆盖与企业业务关联紧密或未来可能拓展的领域。3. **防御类别**:为防止他人攀附商誉,在虽不经营但重要的相关类别上注册。选错类别的后果严重:...

trademark
70 0

这属于商标权与商号权(企业名称权)的权利冲突。解决途径如下:1. 商号被抢注为商标:若商号在先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保护在先权利及制止抢注)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2. 商标被登记为商号:若商标注册在先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他人将相同或近似文字作为商号登记使用,容易导致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

trademark
70 0

商标许可主要有三种类型:1. **独占使用许可**:许可人(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自身也不得使用。2. **排他使用许可**:许可人将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许可人自身可以继续使用。3. **普通使用许可**:许可人可以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同时自身也可使用。**签订许可合同注意事项**:- **明确许可类型、期限、地域和商品范围**:这是合...

trademark
70 0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主要有以下救济途径:1. 申请驳回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是主要途径,申请人可以提交补充证据和理由,论证商标具有可注册性,如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等。2. 在复审期间或之后,可尝试与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请求其出具同意书或转让/注销引证商标,以消除权利障碍。3. 若驳回...

trademark
70 0

面对商标被恶意抢注,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权:1. 在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主张抢注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第十五条(代理人或代表抢注)、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规定。2. 对已注册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或第四十五条(损害...

trademark
7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并缴纳规费。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若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建议商标权人密切关注商标...

trademark
70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