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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截然不同。1.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即“定金罚则”。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 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时,抵作价款;合同不履行时,收取方应予以返还。不存在双倍返还的规则。因此,如果合同中写的是“定金”,且对方违约,您可以主张双倍...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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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您在平台下单并付款,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商家“缺货”不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其单方取消订单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您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即发货)。如果该商品已无法继续履行(如绝版、停产),您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还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实践中,您可以先向平台客服投诉,要求协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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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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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要综合判断违约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该方履行的部分对于实现整个合作目的无关紧要,其停止履行导致您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落空,则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您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建议审查合同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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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属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1. **先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先付款、后开发”的履行顺序,对方未支付当期款项,您有权拒绝履行后续的开发义务。2. **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即使付款义务不在先,但对方未支付款项的行为表明其经营状况可能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您有确切证据的,可以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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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按约定主张,但对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轻微违约,若造成的实际损失很小,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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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加盟费、赔偿损失。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即“两店一年”)。该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若特许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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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第六百八十七条明确,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即“先诉抗辩权”。条款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的表述,正是一般保证的典型特征,意味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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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应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赔。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运费、保险费等直接损失。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或赔偿计算方法,从其约定,但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酌情降低。如果交通事故是因第三人(如其他肇事司机)侵权所致,承运人在向托运人赔偿后,有权向该第三人追偿。托运人需提供运输合同、货物价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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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或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提供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若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处理方式:1. 首先与对方协商修改或删除该条款;2. 协商不成,在诉讼或仲裁中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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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和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的相关精神及司法实践,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均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确认。签字是常规方式,按手印则更具唯一性,常用于当事人不会或不便签字的情况。最稳妥的方式是“签字并按手印”,两者结合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对签名真实性的争议。如果只有按手印没有签字,只要能通过其他证据(如录像、见证人)证明是按印者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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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属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培训机构提供不符合约定或通常标准的教育服务,构成违约,导致您接受优质培训的合同目的落空。您可以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关于退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规定及司法实践,对于未消费的预付款,培训机构应予退还。建议:1. 收集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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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一般应由承运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通常不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因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预见性和可避免性,属于承运人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因此,承运人需赔偿您的货物损失。您需要提供运输合同、货物价值证明(如发票)、货物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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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要由越权的受托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与受托人交易的第三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1. 对于委托人:受托人越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2. 对于第三方: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不知受托人越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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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有效性条件**:1. 适用对象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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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独家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委托期限内您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出售房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或中介费,那么您的行为构成违约,通常需要按约定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即使您自行找到买家,但中介可能已提供了前期服务(如发布信息、带看等)。建议仔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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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合同,可以起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能够有形表现合作内容(标的、数量、分成比例等),符合“其他形式”或“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要求。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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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除非货物存在隐蔽瑕疵或卖方明知瑕疵而故意隐瞒。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瑕疵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如果货物存在检验期限内无法发现的隐蔽瑕疵,买受人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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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违约。您与中介签订的是委托合同或租赁代理合同,您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于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您的委托通常是有偿的(中介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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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您可能同时拥有不安抗辩权和合同解除权。1. **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开发方进度严重滞后且交付物不符,表明其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您可以书面通知对方中止支付后续款项,并要求其提供适当担保。2. **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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